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奥体实验小学等2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在职教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滨江区《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区办[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4.07)》。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2)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1岗位详情。
报名时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现场投递,并进行面谈。
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所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核办法
(一)初选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3倍的,招聘单位可通过报名资料量化考评、笔试、现场问答或上传视频等形式进行初选,初选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超过3倍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对象须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招聘单位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查。
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老师,89520743;汤老师,89520757(工作日)。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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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4.07)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报名登记表
亲属关系申报表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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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