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通州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助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3名辅助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应急管理工作,抗压能力强,能应对紧急突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有工作单位的,需征得现有工作单位同意;
5.所聘岗位需值夜班和外出执勤;
6.有c1驾驶证,能熟练开车。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304室),联系电话:86540311。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专长的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进行调整(至少达到2:1)。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综合能力考评
综合能力考评由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适岗评价和面试,适岗评价和面试满分各100分。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综合能力考评成绩按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六、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本公告由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委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