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河政电〔2019〕2号)、《中共天峨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应急救援大队补充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峨编办发〔2020〕15号)和《中共天峨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有关事项的通知》(峨编〔2020〕87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人。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综合应急救援队员(1人)
(二)综合应急救援队财会辅助人员(1人)
(三)工作职责
1.综合应急救援队员(男性)
承担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工作;负责洪涝和干旱灾害抢险救援,参与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水域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救援;组织实施全县森林火灾扑救、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常态化开展综合应急救援训练;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提供服务;协助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2.综合应急救援队财会辅助人员(女性)
承担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财会辅助工作;协助应急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6年6月28日至1994年6月28日期间出生)的公民,
3.综合应急救援队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公民,身高不低于170cm,持有车辆驾驶(车辆驾驶b类及以上)、铲车、挖掘机、拖拉机等特殊工种证书(见相关证书),复员退伍军人、体育院校毕业生或具备特种技能人员的年龄可放宽。
4.综合应急救援财会辅助人员:要求具有相关财会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公民,身高不低于150cm,掌握财会知识、熟悉财会业务,严守财经纪律,坚持财经制度,有财会工作经验优先。
5.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及家庭成员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5日期间,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咨询电话:0778-6858110,联系人:付光熙,刘国森。
(二)报名地点
天峨县应急管理局三楼森林防灭火工作站(301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特种技能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复员退伍军人需持退役证进行报名)。
3.经审查合格,由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谈测试。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公开方式
通过天峨网、天峨县政府网、天峨网微信公众号、天峨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相关信息。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信息、资格证书,如提交虚假报名资料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综合应急救援队员参加)。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个人身体素质。考核内容:俯卧撑、50米跑、1000米跑。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所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选,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以从对应岗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
(五)政审。政审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情形。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对应岗位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政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经县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一年一签。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薪酬及待遇
1.薪酬和待遇按照天峨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用人需求情况,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全过程接受天峨县纪委监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0778—6858110(天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