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决定组织开展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28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省级教学名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教练员岗位、中职专业课和符合教育人才类别的人员允许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
丽水市范围内具有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已与丽水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意向书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23: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可扫二维码(见附件5)或电脑端登录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报名。下载填写《2024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上传系统,同时报名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凯发k8一触即发的荣誉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留学人员还应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目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依据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2.资格复审: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考试前对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部分技能类学科(岗位代码:240806、240821、240822)需进行技能测试。考试由丽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按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划定,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技能水平,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按规定项目和要求进行测试,体育专业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4。
经笔试和技能测试后,技能类学科以笔试成绩30% 技能测试成绩30%,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方式,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技能类学科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 技能成绩30% 课堂教学考核成绩40%;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 课堂教学考核成绩60%。
在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时若考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技能成绩高者排位在先;全部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五)公布成绩
经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后,考生考试成绩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教育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引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四)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招聘过程相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公示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0578)262602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丽水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578)2626035。
丽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